第一章 总 论
一、项目概况
1、项目名称:
萍乡市湘东区下埠新农村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
2、建设地点:
萍乡市湘东区下埠大陂自然村;铁冲自然村;行塘岭自然村;花塘自然村;杞木自然村;珠新自然村;苏塘自然村;长春综合自然村八个村镇。
3、项目建设性质
易地搬迁、集中居住
4、项目定位
为排除采空塌陷区1452户6098人的安全隐患,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改善湘东区生态环境为基本原则,以相对集中居住的模式,打造湘东区农业结构优化、农村居民生活富足和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创新模式为原动力,以适度发展特色产业为助动力,加速实现湘东地区农村现代化为重点,解决“三农”问题的新型社会综合工程。
5、项目建设理由
湘东区下埠主要产业为陶瓷,煤炭、化工建材,是江西省重要的工业生产基地。下埠自清朝末期就有煤炭开采记录,经过上百年的开采,已形成了多处煤炭采空塌陷区,本项目湘东区下埠下埠大陂自然村;铁冲自然村;行塘岭自然村;花塘自然村;杞木自然村;珠新自然村;苏塘自然村;长春综合自然村八个村镇均有部分村民小组(总户数为1452户,人口数量6098人)驻地在煤炭采空塌陷区上。
本项目的建设可有效排除采空塌陷区1452户6098人的安全隐患,节约土地资源,同时改善该区域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精神文化生活,并与区域小城镇建设融为一体,加快其城镇化建设步伐,提升了小城镇建设品位及服务功能,为区域经济发展寻求捷径,最终辐射并带动区域内经济又好又快发展,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了。
6、项目建设单位:
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。
该公司是于2006年8月30日经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,属于经营国有城建资本为主的国有独资企业,经区人民政府授权行使城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职能,归湘东区人民政府管辖,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,现有职工14人,其中高级经济师和高级工程师6人。
7、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:
8、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成
我公司接受项目单位委托,即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和技术人员,进行了现场勘查,收集相关资料,并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、规范,对该新农村小区项目各相关方面进行可行性研究后,形成此报告。
9、建设规模与内容:
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规划,按照“生产发展、生活宽裕、乡风文明村容整洁、管理民主”的目标要求,围绕增加农民收入,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进行整体规划,本项目为新建,其建设内容分为3个部分,具体如下:
(1)征地拆迁工程:完成八个自然村异地搬迁宅基地征地和补偿工作,总户数1452户,面积为?平方米(约合?亩);拆迁安置17户,拆迁面积为?平方米。
(2)基础设施建设工程:
①宅基地平整工程:完成八个自然村异地搬迁宅基地土地平整工作,面积为325440平方米(约合488.16亩)。
②道路硬化工程:完成八个新农村小区水泥砼路面工程建设,道路譆@ざ?9584米(其中小区外部连接道路1682米),宽度为8-12米,总面积为21.54万平方米(约合323.10亩)。
(3)配套设施建设工程:
①居民饮水工程:新建饮用水源井4眼以及蓄水池4座(主要是距离下埠城镇集中供水较远自然村[珠新自然村;铁冲自然村;苏塘自然村;长春综合自然村]),购置配套设施4套,埋设供水管道8.796km、配水管网13.886km。
②排水(污)工程:采用雨污合流排水体制,建设地下钢砼主管道13.695km ,支管道12.098km ,配套检查井以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3处(其中相邻较近的珠新自然村、苏塘自然村、长春综合自然村共用一处;大陂自然村、杞木自然村共用一处;铁冲自然村、行塘岭自然村、花塘自然村共用一处)。
③村容村貌改建工程:新建垃圾收集池115个。
④拆迁土地复耕工程:完成项目全部拆迁土地的复耕工作。
10、工程建设进度:
项目实施计划从2009年11月开始,至2010年12月完工,至目前为止已完成?
11、总投资及资金来源:
项目总投资8159.89万元,其中土建工程费用4827.09万元,设备购置费用1767.52万元,安装工程费用405.90万元,其它费用1159.39万元(基本预备费371.59万元)。
项目建设资金拟通过申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萍乡市分行贷款6000万元和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自筹2159.89万元来解决。
二、编制依据
1、萍乡市湘东区城镇发展规划;
2、萍乡市湘东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;
3、萍乡市湘东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;
4、萍乡市湘东区农村扶贫开发规划;
5、萍乡市湘东区文化教育、科技、卫生体育、人口及计划生育规划;
6、萍乡市湘东区村镇建设规划;
7、萍乡市湘东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;
8、萍乡市湘东区基层组织建设规划;
9、萍乡市湘东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规划;
10、委托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三、采用的现行法律法规及主要建设标准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
2、《村镇规划编制办法》
3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《村镇规划标准》(GB/50188-93)
4、建设部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》
5、《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
6、《江西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
7、《江西省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
8、《城市治水工程规划规范》(G/50282-98)
9、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J/16-87)
10、《江西省自然村建设规划原则六项》
11、《湘东区2009年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》
第八章 结论
一、结论
本项目建设是湘东区“十一五”规划任务的重要内容,是实施下埠区域规划的需要;是实施打造湘东区整体形象的需要;是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的需要。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解决1452户居民的安全隐患问题,同时实现农业生产水平的明显提高,农村基础设施明显加强,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,项目的实施得到了群众的极大支持,同时项目资金来源和偿还比较稳定可靠,因此项目建设是非常必要的。
二、建议
根据以上分析,本报告认为:
1、应注意和当地群众的协调,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这些不利因素,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。
2、新农村小区建设,需合理组织,严格质量管理,必须按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压实,达到设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