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目的
1.1為規範本公司新產品導入時IE相關工作﹐明確責任﹐有據可循﹐特製訂此文件.
2.範圍
2.1凡本部門新導入之專案產品均屬之
3.定義:
無
4.權責
4.1 FPM: 接收新產品相關訊息資料并及時轉給廠內對應窗口﹔主導樣機試組﹔匯整發出《EPR/PPR BUG LIST》.
4.2 I E : 新機種SOP制作﹑工時測量﹑治工具提供﹔協助完成樣機試組﹔對產線人員進行教育訓練.
4.3 品保: 新機種料件與BOM的核對﹑SOP的核對﹐統計EPR/PPR過程中問題點反饋相關工程師.
4.4 制造: 完成新機種EPR/PPR﹐對作業過程中問題點反饋相關工程師.
4.5 D C : 負責將接收台北DC發行之工程技朮資料及時發行予相關責任工程師.
4.6台北RD: 提供新產品相關資料﹐協助昆山廠EPR/PPR的完成﹐機種BUG之解決.
4.7台北PM: 提供新產品相關資料﹐完成新機種BOM﹐協助昆山廠EPR/PPR的完成﹐機種BUG之解決.
5.作業內容&流程: